為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明確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內容、范圍,施工企業、項目自評和考評的內容、程序、要求等。《管理辦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各區縣安全監督機構根據日常監督情況、行政處罰情況以及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結合項目自評情況對所轄區域內的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各區縣住建委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批職責分工,在施工企業自評的基礎上分別負責。同時,為減少企業負擔,我市“北京市綠色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安全樣板工地”的評定工作與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相結合,同步開展。
建筑施工項目應當成立由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項目部組成的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以及本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標準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材料。建設、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施的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應當成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每年主要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等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
《管理辦法》的實施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11號)等文件的具體體現,更為強化各方的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落實,為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
轉自《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原文鏈接http://http://www.bjjs.gov.cn/bjjs/xxgk/zcjd/318229/index.shtml